【热门】劳动合同模板汇总六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 篇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在20xx年1月1日就要实施了,通过学习,我对该法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最大的感触就是企业的责任重了。《劳动合同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相比更加具体、完善,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最突出的特点是前面规定了怎么做,后面就规定了违反的法律责任。因此,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更高了,企业应认真学习、准确理解、自觉执行。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法律和经济上的风险。现就我在这次培训中所得所感陈述一下,与各位同仁共飨。
一、《劳动合同法》突破《劳动法》,适用范围扩大,原则增加,反映了立法者的价值趋向。
(一)、《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扩大了。《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该符号代指分款符,以下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该法第二条第一款将适用范围扩大到“民办非企业单位”,如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等,解决了长久以来这些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无法可依,法院适用不统一的窘境。第二款是突破些规定,立法时争论很大,最终将其列入,但是在适用时多受挚肘(见第九十六条)。
(二)、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原则增加了。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相较劳动法,新增了“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在该法中多有体现,如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条件、内容、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及其它劳动者要求的情况。相对的,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这些规定相应地转化为权利义务,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
二、《劳动合同法》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特殊要求,并且规定了企业不签订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本项下,需注意两个问题:一是“用工之日”的确定,现实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通知的时候经常使用“报到”一词,报到之日一般应理解为用工之日,所以这个词应慎用;二是劳动者拒签合同的应对。对劳动者拒签的,用工企业需要保留劳动者拒签的证据,由于劳动者原因造成的未签合同的责任当然不应由用工企业承担。
劳动合同 篇2一、扩大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
以固定期限合同为常态,无固定期限合同为例外,导致实践中合同的短期化现象相当严重,影响了劳动关系的稳定
劳动合同主要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在西方国家,劳动合同一般以无固定期限合同为常态,以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例外,而固定期限多为临时性的工作。而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和劳动合同实践中,则是以固定期限合同为常态,无固定合同为例外,导致实践中合同的短期化现象相当严重,许多合同是一年一签,甚至半年一签,影响了劳动关系的稳定。这次劳动合同法为了解决合同短期化的问题,扩大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适用情形。按照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或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规定还改变了劳动法关于“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要求,同时还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这些规定表明我国劳动合同法希望通过法律的规范和引导来达到更多的无规定期限劳动合同适用的目的,从而实现劳动关系的长期稳定。在该制度实施后,我们不免也担忧企业为了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工作九年后即解雇,或者在签了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不再续订了,反而使劳动者失去了工作机会。实际上,无固定期限并不等同于原来的固定工,劳动合同法同时规定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和经济性裁员的条件,用人单位大可不必畏惧或排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只要企业能优化管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反而能更好地凝聚员工,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
二、扩大适用范围
将事业单位第三类人员纳进劳动合同法,这样规定是大势所趋
劳动合同法较之劳动法,适用范围有所扩大,特别是将事业单位的大部分人群纳入到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里。劳动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也就是说,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勤人员适用劳动法,其他人员基本上是不适用的。一般而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公务员制度,社会团体工作人员也大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而事业单位人员则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比照公务员制度来管理,主要是一些由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 ……此处隐藏5853个字……报酬做下列分配:
a、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xxxx元。
b、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c、乙方中途无故不干丢下工地不管等原因,甲方无理由拒绝发放乙方的一切工资以及提成,情节严重的甲方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甲方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当地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资。
五、劳动纪律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
六、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在使用期内达不到甲方的基本业务能力的;
3、泄露甲方商业机密的或私自接私转单等情况的;
4、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5、因工伤或病害等无能力工作等原因的。
七、劳动争议处理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节不成的,可以向xxxxxx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xxxxxx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效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
八、其他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感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合同于xxxx年xx月xx日生效。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在附补充协议。
甲乙双方自愿申请劳动合同鉴证的,应当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
劳动合同 篇6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劳动局制
用人单位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为______期限的劳动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日。本合同______终止。
第二条 乙方担任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完成的工作数量____________,达到____________质量标准。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乙方执行的工时制度为____________工作制。
第五条 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保护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及其标准。甲方负责对乙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的教育和培训。
第六条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甲方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甲方对乙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同工同酬,遵守北京市最低工资规定。乙方执行____________工资制,工资支付时间______,工资支付按______执行;其中试用期工资为______元。
第八条 乙方的保险待遇按____________执行。
第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条 乙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 乙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北京市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不得终止、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 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它问题正在被审查期间,乙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一款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五条 乙方有权依据北京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京劳关发〈1995〉45号),获得经济补偿。
第十六条 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害或经济损失的,按照北京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京劳关发〈1995〉163号)执行。
第十七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当事人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九条本合同附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颁布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鉴证机关(盖章)_______________
鉴证员(签章)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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