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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乐平市税务局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和省局、景德镇市局相关文件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税、推进改革、服务发展,全面推进税收法治建设,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提升依法治税能力水平,现将主要工作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治税抓好组织收入。面对新的经济下行压力,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坚持综合发力、精准施策、精细到位,做到“解经济之困、减企业之负、增民生之福、保发展之稳”。按照总局“三个务必、三个坚决”、省局“八个不”的要求,应收尽收、应减尽减,严防出现收过头税、引税、提前预收、虚收空转、异常入库等现象。2019年,我局组织入库计划口径税收收入366171万元,同比增收7713万元,增长2%。组织入库财政口径税收收入381176万元,同比增收8249万元,增长2%。顺利实现奋斗目标。
(二)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2019年,共为企业减免税金61868.34万元。其中:鼓励高新技术减免18664.72万元,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办理即征即退增值税4416.55万元,改善民生减免7634.97万元,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减免12263.88万元,支持三农减免2591.23万元,支持文化教育体育减免549.63万元,支持其他各项事业15446.42万元。保障减税降费红利落实落袋,成立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对标对表,挂图作战,扎实开展第三方借减税降费服务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专项排查整治,联动推进政策落地。2019年,共计减税降费40522.31万元。
(三)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法律法规严格公正实施。严格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78号、省局14号文件要求,协调征管部门组织开展税收业务协调会,进一步细化丢失发票、未按期申报等税收违法事项行政处罚明细标准,提升税收治理精准度。
(四)突出重点提升征管服务质量。一是抓好“夯基础、立规范、防风险、促落实”。针对省局强基固本督导组7月份在我局调研发现的118个问题,迅速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确保逐项整改落实。9月份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一线“回头看”,并形成调研报告,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再下功夫。二是打好“降成本、优环境”组合拳。科学整合办税服务场所资源,办税服务厅9月23日整体进驻新行政服务中心,推进“四个一”办税,落实“不打烊”式延时服务,确保纳税人便捷、高效办税。展开“滴灌式”精准辅导,累计发放宣传材料18000余份、“税企连心卡”1035张,推出4类82条便民服务措施。
(五)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全力融入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积极贡献税务智慧和力量。加大人财物投入力度,积极参与全市“双创双修”行动,助力打好全市脱贫攻坚战。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除保留4项行政许可外,取消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按时通过“双公示”平台对外公布税务行政许可。落实《纳税服务规范3.0版》要求,实行容缺受理服务,整合落实税务“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跑”清单。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大力推行纳税人免费网上申领增值税发票,开展减税降费、税法和税收政策宣传进企业、社区、校园等活动,打造全方位、多层次的纳税服务格局。整合纳税服务资源,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六)规范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适时开展文件清理。根据《乐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平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府办字〔2019〕78 号文件要求,对市政府(含市政府办公室)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宣布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共3份,分别是《乐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平市重点工程税收代扣代缴实施办法的通知》(乐府办字〔2013〕50号)、《乐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乐平市地方税务局存量房交易申报计税价格评估办法的通知》(乐府办字〔2013〕58号)、《乐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建筑安装业和房地产业税收征收管理意见的通知》(乐府办字〔2017〕181号),上述三份文件,已由《乐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加强建筑安装业和房地产业税收征收管理意见等三个涉税规范性文件予以修订的通知》(乐府办字〔2018〕75 号)予以替代。
(七)加强内部工作制度的法治审核。为保障机构内部运转依法依规、有序高效,同时强化对内管理、加强法治监督,市税务局法制部门对各业务部门制定的内部工作、管理制度进行合法性审查,有效避免管理风险,助力行政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八)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乐平市税务局工作规则》要求,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论证评估,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充分协商,涉及基层税务机关的应广泛听取意见,涉及重大纳税人权益和公众利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应进行风险评估,必要时采取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加强重大决策执行跟踪与反馈,多渠道了解纳税人、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评估决策执行效果,确保决策机制全程依法依规。重大行政决策全部经由党委会会议讨论,在充分调查讨论基础上,严格执行党委书记末尾表态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九)推进税务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景德镇市税务局关于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景德镇市税务局关于做好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推进“三项制度”各项具体工作和责任分工并有序落实;先后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全系统推进“三项制度”工作动员会部署有关工作,落实日常协调指导、加强学习培训、不断充实人员配置和装备保障。统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共7大类,涉及税收强制、税收保全、大额行政处罚、大额行政征收等内容,全年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户。我局配置执法记录仪7台,计划比照景德镇市局模式完善筹建税务约谈室。
(十)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情况。把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作为加强内部监督制约,贯彻执法风险防控机制的重要方式之一,坚持公正、合法、及时、有效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断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案件审理对税务执法过程的监督和促进作用,有效推进我局税收法治建设工作进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应审尽审,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提出负责性审理意见,依法依规形成审理决议。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十一)切实加强内部监督,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推动两个责任压紧压实,市局党委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部署完成各项监督工作,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进一步发挥纪检监督作用提出了具体要求。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全年暂未收到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加强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落实第一责任人出庭应诉制度,明确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与行政诉讼的有机衔接,确保法律专业人才尽早尽快参与应诉程序。
(十二)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开纪检、纳税服务举报投诉热线和邮箱,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高度重视网络信访举报,设置专人受理网络信访举报,跟踪信访举报办理全过程,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2019年未发生网络舆情。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十三)加强行政调解、复议、应诉、信访管理工作。全系统调解工作人员本着“依法依规,公平公正,高效便捷”的原则,以调解形式积极妥善处理税务争议。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坚持信访工作和税收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督查,同落实。定期召开专题例会研究部署信访工作,明确各项任务,将履职尽责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内容,科学制定考核指标,确保信访工作规范开展。全年未出现上访事件。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十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景德镇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具体要求,依托各类平台及时准确公布各类公开信息,努力做到公开透明、应公开尽公开,满足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了解我局政府信息需求,增加了工作透明度,促进了民主监督,密切了征纳关系,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2019年市税务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58条。
八、增强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十五)提升税务机关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建立我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实施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学习主要通过党委会议、局务会议、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前学法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法治讲座、法治培训等多种方式开展,全年召开各类会议集中学法3次,主要学习国家宪法、基本法律、党内法规制度、与税收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和依法治税能力水平。个人自学要求领导干部要围绕学习计划安排的内容,合理安排时间坚持自学,持之以恒,努力提高学习效果。积极开展法制专题培训,组织收听收看总局、省局税收相关业务视频培训10期,持续提升业务能力。组织199名干部职工积极参加2019年分类学法考试,优秀率100%。
(十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分层次、分批次组织干部进行业务培训,督促全局干部职工学懂政策规定,学懂办税流程,学懂系统操作,真正做到将政策学深吃透,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迅速落地。举办多期面向纳税人的减税降费政策专题培训班,针对不同行业纳税人特点,强化减征政策宣传培训,举办了多期减税降费政策专题培训班,加强对纳税人和税务人员的培训辅导,参加培训的纳税人达2000余人次,培训辅导覆盖面达100%。采取线上线下齐发力,精准辅导和上门走访两种形式,开展减税降费新政策宣传辅导工作,助力纳税人拿好“减税降费”大礼包。一方面采取线上推送,采取纳税人学堂、税企微信群、政务网站等方式向纳税人和缴费人推送相关税收政策11000余条,各分局通过税源管理微信平台线上发送短信700多条。另一方面采取是线下发力。由局班子成员带领业务骨干组成保障团队在办税服务厅提供业务和技术现场支撑,快速有效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和办税问题,采取“走下去”的办法,开展点对点精准滴灌式辅导,助力企业发展。共走访企业90余户,发放各类减税降费宣传资料4000余份。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十七)健全税务机关法制机构。完善税收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设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我局依法行政、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按照《景德镇市税务系统法律顾问管理暂行办法》《景德镇市税务系统公职律师管理暂行办法》,内聘公职律师、外聘法律顾问各1名,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税务法律救济、法治学习培训等事项提供法律服务。严格落实税务执法资格和税务检查证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十八)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充分发挥市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策法规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年召开3次会议,结合“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学习《宪法》、《公务员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决定》等内容,研究部署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三项制度”等税收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切实保障“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初心和使命”落到实处。
(十九)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充分发挥“一把手”在推进法治税务工作中作为领导者、组织者、引领者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带头学法、讲法、用法、研法,引领全体税务干部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守法与执法相融合,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重大行政决策、征收管理、纳税服务、税务稽查等工作中全面体现税收法治精神,自觉维护税法尊严和权威,促进全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认知能力、决策能力和执行能力得到显著提升。把税收法律法规作为“岗位大练兵 业务大比武”的一项重要内容,检验督促全体干部自觉学法知法,浓厚的学法氛围在全系统蔚然成风。健全税务干部学法用法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宪法和通用法律知识、税收法律知识、廉政知识等专题培训、网络知识竞赛等活动。持续做好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公务员初任培训和税收执法资格考试等工作,将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和用人导向的重要内容,以用促学、以考促学,确保税务干部持证上岗执法、认真学法用法,不断增强税务干部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
一年来,我局在税收法治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我们将在2020年重点落实以下工作计划,确保在依法治税的道路上稳步前行。
一、持续推进税收执法“三项制度”。大力推进税务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是我局近年重点工作之一,针对工作实际和基层反映的诉求,适时开展专题培训,不断提升业务人员的能力和素质,充实人才储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办法,根据上级制定的制度体系结合本地实际,不断细化完善配套制度办法,提升“三项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完善税务机关的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制,不定期开展巡查督导,将相关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确保“三项制度”的推进工作落地到位。
二、加强税收执法队伍建设。组织集中培训、跟班学习式的培训,在鼓励干部自觉学习、勤于学习的基础上,制作些典型案例资料和分门别类编印些查案手册,供干部个人作为学习读本,不断提高运用法律、税收相关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税收执法监督,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税收执法督察和执法监察,严格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强化执法监督机制建设。对内实施部门交叉检查;对外构建多渠道的监督体系,把税收执法权装进社会和纳税人监督的“笼子”里。
四、继续做好“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推进“降成本 优环境”改革工作,继续做好“减税降费”有关工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改革红利落到实处,不断了解跟踪新政落实情况,及时分析反馈“减税降费”工作成果,积极支持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好简政放权工作,待省局发布新的权责清单后,及时跟进修改权责清单,对外发布并实施动态管理,完善配套落实制度,确保各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落到实处。
国家税务总局乐平市税务局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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