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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清理规范工作总结

时间:2024-06-01 22:23:13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清理规范工作总结[本文共3822字]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清理规范工作总结

 

省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清理规范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根据省金融办等10部门关于印发开展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清理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辽金办发〔201418号)有关部署和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将本次清理规范工作作为优化全市金融生态环境的重要工作来抓,通过精心组织,认真部署,进一步明确职责,市工商局等各部门认真配合,形成合力,按时保质的完成了此次清理规范工作,现将我市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清理规范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此次清理规范的公司共计619家,其中在省工商注册的196家,市工商注册的423家。目前,全市共出具《认定意见函》284份,其中确认保留从事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的公司16家,确认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的公司(***住房置业担保)1家,确认更名或取消业务范围中担保字样的公司267家。确定失联公司有335家, 其中完全失联的220家,拒不参加的115家。另外,***市有河南籍出资人设立的投资担保公司149家,经审核,清理规范后全市已无河南籍出资人设立的担保公司。

二、主要做法

***市此次清理规范的公司共计619家,约占全省清理规范公司的四分之三,数量多,类型多样,情况复杂。特别是河南籍出资人在我市设立担保公司较多,存在风险隐患。对此,我市高度重视,按省政府统一部署,全面开展了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清理规范工作。我们主要做法是:

(一)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运行机制。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清理规范工作对规范担保市场秩序,维护金融与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由市金融办、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房产局、市外经贸局、市法制办、市处非办、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全市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清理规范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市协调小组),祁鸣副市长任组长,张士勇副秘书长、市政府金融办马智天主任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1名分管领导任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金融办,市政府金融办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明确各区、县(市)政府为此次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清理规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清理规范及风险处置工作。并按照市实施方案,建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运行机制,确保全市清理规范工作扎实有效。

(二)制定下发方案,明确工作重点。

按照《关于印发开展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清理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辽金办发〔201418号)要求,我们联合市工商局等8部门印发了《***市开展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清理规范工作方案》(沈金办发〔20148号),明确了清理规范范围、组织领导及责任、工作方法和步骤等。710,由市政府专门召开了全市部署开展辖区内非融资性担保机构清理规范工作会议,对清理规范工作进行详细部署,张士勇副秘书长并提出明确要求。在清理环节上,对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从事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的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及河南籍出资人在我市设立的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作为清理规范的重点,并对各项内容均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建立联络员制度,将处室工作人员进行了划区分工负责,定期督导,建立了工作进展情况定期调度和督查制度,督查结果实行一周一通报,确保了清理规范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因地制宜组织实施,严抓工作落实。

一是广泛宣传。通过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介,各区、县(市)充分利用本地资源优势,铁西区通过在《铁西报》、“智慧铁西”网站在醒目位置进行相关内容的正面宣传;和平区金融办联合街道,挂宣传横幅,进行细致讲解,对群众广而告之,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制作并发放具有和平区特色的《致和平区居民的一封公开信》,以浅显易懂的语言宣传此次清理规范工作的重要性,引导企业和个人正确选择规范性的担保机构,提醒广大群众加强投资安全意识,正确辨别和防止金融诈骗。深入全区的各个街道和社区,张贴并发放公开信共计1500余份。

二是充分准备。接到省工作通知后,先期召集全各区、县(市)金融办主管领导进行摸底调查工作部署,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在市《工作方案》下发后,各区也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了《清理规范工作方案》,沈河区此次清理规范就有232家,占全市的37.48%,抽调了4名工作人员,设立工作电话专线,指定一名副局长专职负责此项工作;大东区按属地原则,采取社区“网格化”工作方式,由街道办事处进行逐户联系通知。对辖区内51家公司进行了细化分片摸底,召集区内12个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工作部署,明确方法步骤及工作要求。

三是严格审核。严格按照市《工作方案》要求和规定,各区、县(市)金融办对每家公司上报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标准,确保质量。市金融办为了统一高效,制定下发了《认定意见函》式样,各区对每家整改公司上报的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及时出具认定函,做好服务工作。皇姑区采取与企业负责人见面,了解企业目前经营、业务等基本信息情况,掌握企业真实意愿,在材料审核中严格标准。对部分不配合企业的法人代表和责任人做好政策宣讲,使其明确此次清理规范的意义和作用,减轻疑虑和心理负担,积极配合本次清理整顿工作。该保留的保留,该更名的更名,该取消业务的取消业务,该吊销的吊销,坚决把不从事担保业务的公司清理出担保行业之外。

四是严抓落实。首先采取逐户通知的方式,按工商登记电话,拨打电话通知,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企业。其次采取上门通知方式。对电话联系不上的企业,和平、铁西、大东等区与工商、公安组成联合工作组依据工商注册登记地址进行上门现场核查,讲解政策要求,并保留有现场核查图片作为证明。再次通过邮寄文件通知方式。我市共对前两种方式后的失联企业邮寄通知方案400余份。按照在工商部门注册的经营场所地址,将清理规划文件邮寄给公司,要求公司在接到邮件后三日内与所在区金融部门联络并提交相关材料。还有定期召开调度会。召开两次调度会,请各区汇报工作情况,及时掌握各区工作进度,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交流梳理,对好的做法进行推广,进行阶段性的指导,确保清理规范工作的按时完成。

五是做好服务咨询工作。清理规范期间,市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群众对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的举报和对清理规范工作的监督,共计接到咨询电话百余个,我们匀给予耐心解答,并将所在区金融部门电话告知,力求让群众企业满意。

(四)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清理规范工作按时完成。

一是做好此次清理规范的稳定工作。对可能因个别公司存在超范围经营,甚至涉及开展资金业务,存在涉嫌违法违规等行为,通过清理规范,可能会触发原来处于隐患状态等风险情况,市领导小组要求,要未雨绸缪,加强风险防患。各区、县(市)政府树立风险防范意识,严守风险底线,制定本辖区风险处置预案,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过程中的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同时加强了对相关风险的监测、预警和处置,做到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确保了全市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清理规范工作的按时完成。

二是做好舆论宣传。通过多种方式,铁西区金融办印制宣传单,正面宣传国家货币政策法规,非法集资危害,提醒群众防止由于高收益回报的诱惑而受骗上当,发生损失。沈河区金融办联合区内各个街道,向全区所有社区发放金融知识宣传册,以大字报加横幅标语的形式开展全方位的金融基础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宣传,市金融办正在筹划拟以信件方式向全市做好宣传,对清理规范工作向市民做一个金融知识普及,让群众树立风险意识,远离非法集资。

三是重点关注河南籍出资人在***市设立公司情况。河南籍出资人在***市设立的投资担保公司149家,占此次清理规范总数的24.07% 。据了解,此次纳入清理规范的河南籍出资人或法人代表主要来自河南省伊川县和宜阳县,其多数为今年新登记注册或零出资。各区、县(市)对河南籍出资人设立的投资担保公司业务开展情况、申报情况、提供合同情况进行了严格审核。其中,12户河南籍出资人公司提出申请在名称或业务范围中保留担保字样,相关部门对提交的担保合同进行严格审核,因大多数合同为河南客户或河南企业提供担保,无法认定合同真实性,经有关部门最终出具认定意见对这些公司名称和业务范围中的担保字样全部予以取消。市金融办对河南籍出资的投资担保公司清理规范工作,及时向主管副市长进行了汇报,祁鸣副市长做了重要批示。

三、主要成效

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和扎实有效的工作,我市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清理规范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掌握了全市从事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基本情况。一是通过工商部门了解到此次清理规范的公司总数量共计619家。二是掌握了公司主要分布情况,主要在市内五区的公司数量占此次清理规范的公司数的83%。三是弄清了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出资人情况(重点是河南籍出资人情况)。四是了解了公司规模情况,在省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实缴资本最高为人民币6000万 ,最低出资人民币为0元。五是核准了全市16家从事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的公司。将1家从事融资担保的住房置业担保公司纳入到融资担保行业监管内,为融资担保业的发展环境和业务开展夯实了基础。

(二)规范了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名称和业务范围。对主营业务突出,如专门经营诉讼保全担保、工程履约担保、投标担保等业务的,公司名称中标明“诉讼保全担保”、“工程担保”等字样;对经营业务种类较多,难以明确主营业务的,在名称中标明“非融资性担保”字样。通过清理规范工作,已明确一家公司从事诉讼保全担保业务(辽宁亿鑫诉讼保全担保有限公司),核准了15家公司从事非融资性担保业务资格,并规范了其14项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经营范围。

(三)优化了担保业市场发展环境。通过清理规范,优化了我市担保业发展环境。对未从事担保业务,打着担保名义、不从事担保业务的公司清理出担保行业;对从事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的公司保留在担保行业内。对正在装修准备开业,标识明显的投资担保公司责令限期整改,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清理规范,为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创造了条件,优化了环境。

四、存在问题和建议

1.此次清理规范我市失联企业达335家,数量多,后续工作任务重,建议省金融办协调工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虽然清理规范工作已经结束,但仍存在着大量被清理规范后的投资担保公司,以原标识、广告等形式存在,建议省金融办联合工商、公安部门进行一次集中清理。

2.鉴于一些公司虽然去掉了名称和业务范围中的“担保”字样,却仍然从事违规吸收群众资金等业务,存在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建议省金融办做好宣传工作,引导广大群众深刻认识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提醒广大群众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要提高警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避免财产损失。创造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

 

                 ***市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清理规范

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4年9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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